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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案服务

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(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)规定,跨境电子商务企业、消费者(订购人)通过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零售进出口商品交易,并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交易电子数据的,按照公告接受海关监管。应海关要求,本平台可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电商平台、电商企业、物流企业、支付企业、仓储企业等实体提供一站式的企业备案、商品备案功能。

企业备案

根据工商、海关(商检)、税务、外管等监管部门备案要求,在线完成电商、平台、支付、物流、进出口等企业的备案,为后续办理通关、税务、结汇业务进行主体信息备案。备案完成后,企业即可通过平台进行9610进出口、1210进出口一站式通关服务。

商品备案

从事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在线完成企业备案后,按照海关要求进行商品备案,相同商品备案一次即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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